“征求意见稿”要求,对参与违法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完成整改前限制企业网签,一年内依法暂停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参与违法建设的施工企业依法责令停工,暂停投标资格1至3个月。本地企业半年内暂停为其提供开具出京介绍信和企业诚信证明等行政服务;中央及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因参与违法建设施工,三年内不予办理企业进京备案,同时通报企业注册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理。
“征求意见稿”要求,对参与违法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完成整改前限制企业网签,一年内依法暂停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参与违法建设的施工企业依法责令停工,暂停投标资格1至3个月。本地企业半年内暂停为其提供开具出京介绍信和企业诚信证明等行政服务;中央及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因参与违法建设施工,三年内不予办理企业进京备案,同时通报企业注册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