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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民6日起网上预约车辆年审 周末也办理

www.lz0533.com  打印  2012年8月3日  临淄房产网

  晨报淄博8月2日讯 记者今日获悉,自8月6日起,在淄博市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机动车审验。车管部门将核定每天预约审验车辆数,分上午、下午参加审验并向社会公布,由群众进行自助预约,半个工作日就可办结审验手续。

  针对群众往往集中在月底扎堆到车管所审车的现象,自8月6日起,淄博市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将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机动车审验。届时,车管部门根据各检测线实际检测能力,核定每天预约审验车辆数,分上午、下午参加审验并向社会公布,由群众进行自助预约,群众根据预约的上午或下午审验时间到车管所检验车辆,半个工作日办结审验手续。同时,遇有雨雪等恶劣天气或停电等意外情况时,车管所将利用周六、周日时间,加班为已经预约检验的车主办理车辆检验业务。

  支队车管所负责人介绍,预约机动车审验方法有两种。一是通过“网上车管所”自助预约。登录互联网“淄博公安交警网”(网址:www.zbjj.gov.cn/),进入“网上车管所”,点击右下角“机动车预约审验”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分别输入车辆类型、业务类型、姓名、联系方式、预约时间,车主证件号码(个人车辆请输入车主的身份证号码,企业车辆请输入企业代码),号牌号及车架号后六位。预约成功后,系统将提示预约成功。其次,是通过各区县车管所和支队车管所的“车驾管服务在线”电话预约。车主只要拨打电话,工作人员将帮助办理预约机动车审验业务,车主只需要按照约定时间到车管所检验车辆即可。

  ■ 温馨提示

  预约前的四查询

  1.首先查询机动车是否有违法信息,如有违法信息,先处理违法再进行审验预约;

  2.先到环保部门进行尾气检测,检测合格后再进行审验预约;

  3.审验时需要携带行驶证、交强险、身份证,受托外地车辆检验还需提供暂住证。以上携带的资料凭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4.如遇雨雪天气、停电等无法上线检测的,车主需要重新预约审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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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违法记录须学习

  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及驾驶人审验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初次领证日期在5月1日之后的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五种准驾车型的驾驶人要到车管所进行审验。而从明年起,车辆管理所将每年对所有持有A1、A2、A3、B1、B2 五种准驾车型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对于从事客运的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时,车辆管理所还将审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核查是否按要求定期接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

  对于未到体检日期的驾驶人,审验时车辆管理所将首先审核其违法记分情况,对于没有违法记分的驾驶人,将直接在其驾驶证上签注审验信息。对于有违法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将首先对其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后,再予以审验。期间驾驶人不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对于对参加审验并且已到两年一次的体检日期的,在审验的基础上,驾驶人就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了。对于在其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之前未到车管所审验驾驶证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其驾驶证状态将为“逾期未审验”。在此状态下,驾驶证业务将无法办理。

  民警提醒,驾驶人要注意自己车辆的检验日期,对于逾期未审验的车辆,车主要主动到车管部门补办检验手续。对于车况不好、车辆灭失等原因无法到车管所办理定期检验的车辆,车主要主动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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