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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www.lz0533.com  打印  2019年8月21日  临淄房产网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预售商品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予提取;

     5、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二、办理要件

     1、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首付款增值税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在南京市主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需按以上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四、提取期限

     自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五、提取额度

     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六、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柜面提取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网上提取即时审批完毕。
     文章来源:365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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