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淄博限价房政策出台 价格为周边商住房的85%

www.lz0533.com  打印  2012年8月2日  临淄房产网

  晨报淄博8月1日讯 备受市民关注的《淄博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后终于浮出水面。根据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淄博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淄博市限价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左右,价格原则上控制在周边区域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85%左右。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米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家庭或在本市工作且连续交纳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无房户可申请限价房。

  面积:限价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米左右

  从今年5月份起,《淄博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开始面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在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之后,今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政事公布《淄博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办法中称,淄博市房产管理部门应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的需求情况,编制限价商品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限价商品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用地,并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

  限价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左右,具体户型设计方案由区县规划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确定,并报市规划、房产管理部门备案。限价商品住房的开发企业必须按照“限房价、竞地价”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按与市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负责项目建设。

  价格:原则上控制在周边普通商品房价格85%左右

  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部门在综合考虑土地成本、建设标准、建筑安装成本、配套成本、管理费用、利润及周边区域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等因素基础上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周边区域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85%左右。取得限价商品住房开发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已确定的销售价格,按照代数和等于零的原则自主确定房屋的楼层差价、朝向差价,但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确定的价格。具体的销售价格确定后,限价房开发企业应及时向物价、房产管理部门申报备案。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金融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规定发放限价商品住房贷款。

  每户仅限购买一套限价房

  办法中称,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米且具有淄博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家庭或者在淄博工作且连续交纳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无房户可以申请《淄博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资格证》。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资格证》,应当年满25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已取得《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的家庭,在有效期内可直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出售自有房屋不满2年的,不得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不得再次购买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承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购限价商品住房的,需在房屋交付使用前退出租赁住房。

  据了解,限价商品住房实行属地化销售。限价商品住房房源优先向本区县居民供应,剩余房源全市统筹分配。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个区县的,以申请人户口为准。限价商品住房实行公开摇号排序轮候制度。户口在房源所在地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优先参加公开摇号。户口不在房源所在地,但在房源所在地工作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申请人,视为房源所在地户口。入围家庭因楼层、朝向等原因主动放弃购房的,2年内暂停其申购保障性住房资格。

  取得《资格证》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属于烈士遗属的(配偶、子女、父母);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的;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保障的情形。

  购房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不再收取增值收益。已经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或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或其委托的运营机构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据了解,淄博从去年开始试点建设限价房。今年安排了5000套限价房建设任务,是去年试点的10倍以上。

临淄楼市
今日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