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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交易 当心“第三人”

www.lz0533.com  打印  2016年9月24日  临淄房产网

    近期够房交易比较活跃,为保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房产纠纷,提醒客户特别防范交易中的陷阱。今天,小编跟大家谈谈常见的陷阱。
  
  用过期房源“钓你上钩”
  
  对策:交易前核实房源是否属实
  
  一些房屋中介门店橱窗上发布的房源信息、媒体上发布的房源广告,大部分为业主口头委托,未经书面授权。有的房源广告为房屋已出售的过时信息。甚至一些购房者看到网站上发布的房源信息存

在不少利用虚假房源钓客的现象。
  
  在正式签署合同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及房产信息。买方除需核实房屋是否抵押、查封,是否可上市交易等情况外,还应核实卖方身份。如遇到卖方因某些原因不能到场,委托他人代理,则代理人必

须具有卖方的委托代理书(经公证)。同时,卖方也应注意,买方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口头承诺转眼就反悔
  
  对策:任何重要约定都要签订书面协议
  
  个别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时,以“老乡”、“熟人”为由,轻易许下口头承诺,结果转眼又反悔,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为此,管理部门提醒买卖双方,千万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任何重要约定都要签订书面协议,并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盖章和持证经纪人员签字,不要轻信合同书面约定以外的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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