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房主委托中介出售房屋,中介公司却在买方还未付清购房款、房屋没有进行交付之前,私自将房屋出租,从中牟利。近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述说了自己的遭遇。
刘先生说,今年5月初,他将金凤区供电局小区一套70多平米的房子委托给银川新城圆梦成中介公司代理出售,双方签订了《银川市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为了方便买主看房,刘先生将钥匙交给了中介公司。后房子被朱先生以28万元买走,付款方式为委托中介方向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据刘先生介绍,签订了委托合同之后,由于一些原因,交款和交房手续一直没有办妥。6月26日,刘先生到供电局小区看房子时发现,房子里已经住了人。他一调查才知道,房子被中介公司以买主的名义于6月1日出租,每月房租1000元,租期为3个月,中介费500元。
房款还未付清,过户手续还未办完,中介就在买方和卖方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这让刘先生无法接受。于是,他找到了中介公司理论,中介公司却借口说是亲戚借住,并不是出租。
为讨个说法,刘先生向银川市房管局中介科反映了情况。银川市房管局中介科建议双方按照协议约定,房款由新城圆梦成中介公司协调买主在7月10日前全额付清。在出售期间,房屋被中介公司出租所得到的租金,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诉讼司法程序解决。
目前,购房款已经付清,但是刘先生与中介公司却无法就房租问题达成一致。刘先生说,房款本应该是6月交清,但是他7月9日才收到全部购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这天才是交房日期,所以从6月1日到7月9日期间的房租应该由他来收取。但是,中介公司却拒绝交付租金。
对此,银川浩昇律师事务所的郑秀芳律师认为,在房主刘先生未授权的情况下,中介无权以任何形式出租房屋,并且房屋买卖没有成功之前,即便是授权出租,租金也应该由房主所有。
律师提醒:二手房代卖业务中存在很多漏洞,市民要仔细研究合同,明确自己的授权范围,避免中介越权;不要轻易将房产证等证件交给中介公司,签订买卖委托合同之后,要经常到房子中检查,以免中介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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